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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为何实行重赋???(砖一篇文章,请高手解惑!我一向认为明朝商税低,农税:斗六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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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为何实行重赋???

  明代重赋出于政治原因说

  郑克晟

  早在1935年,梁方仲先生在《近代田赋史中的一种奇异制度及其原因》[1]一文中,指出明代“东南田赋之重”系“一极不合理的事实”,并举苏松地区重赋为例加以研究斗六王姓。其重赋的理由,梁先生认为政治上是明太祖愤东吴人民为张士诚死守而重其赋,在历史上东南地区的官田从宋元时代就多,而在经济上该地区比较优越富庶等。[[i]](pp.10~16)

  除了极少数学者认为“苏松地区根本不存在重赋问题”外,对苏松重赋的原因,从明清至今学者之论述极多,不乏高论,撮其要者:有谓朱元璋怒吴民附张士诚以惩一时之顽者;有谓江南重赋是由于朱元璋打击豪强地主所造成者;另有谓江南重赋乃由于宋元时期该地区本已重者;又有谓该地区明代官田甚多,官田本身必然赋重者;亦有谓系出于明朝统治者财政之需要者;还有谓苏松重赋是由于当地经济繁荣,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斗六王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明代重赋现象不止出现于苏松地区,在江西、陕西等地区也产生了重赋问题。如果通盘考察这些地区的重赋现象,对明代重赋的原因或许能够得到一个较为圆满合理的解释。笔者此文,即试就此略加申说。

  一、明代苏松地区的重赋

  1、元朝在苏松地区赋税不重

  明代苏松地区的重赋是否系沿袭元代而来?元代苏松地区的赋税是否已经很重?自明初以至清代的江南文人多有论说,他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斗六王姓。如明初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上称:

  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斗六王姓,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

  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斗六王姓。

  叶子奇系元末明初的江南士人,在浙西与宋濂、刘基齐名斗六王姓。但他不为朱元璋所喜,仅做个巴陵县主簿这样的小官,也还入了狱,备受迫害。他在书中怀念元朝的情绪是显见的,但元代赋轻则是事实。万历初年华亭人范濂记述元、明两代松江田赋的情况,说:“元入中国,……赋虽轻,不足法也”,他站在明朝的立场上,认为元朝是“以貉道治天下”,然未否认元朝赋轻。[[ii]](卷四,《记赋役》)万历后期秀水人沈德符虽然与范濂一样认为元朝的做法“固不可法”,也不得不承认:“前元取民最轻”。[[iii]](补遗卷二,《岁入》,p.849)

  元代江南不仅赋税较轻,农民所负徭役亦较宋代为少斗六王姓。《元史》卷十六,《世祖》十三,至元二十八年(1291)十二月壬申,中书省臣言:

  江南在宋时,差徭为名七十有余,归附【元朝】后一切未征斗六王姓。

  这不仅是元初的记述,即在元末的情况亦复如此斗六王姓。谈迁在《国榷》卷一,元顺帝至正二十三年二月癸酉中引朱国桢话曰:

  又其时赋税甚轻斗六王姓,徭役极省,侈汰狂惑,酿成臃肿之势,于是群盗叠起,几遍天

  下斗六王姓。[[iv]](卷一,p.300)

  2、明朝在苏松地区确实重赋

  明代苏松赋税之重,在全国首屈一指斗六王姓。谈迁曾引述正德、嘉靖时上海人陆深对明初全国和苏松税粮的计算:

  国初总计天下税粮斗六王姓,共二千九百四十三万余石,浙江二百七十五万二千余石,苏

  州二百八十万九千余石,松江一百二十万九千余石斗六王姓。浙当天下九分之一,苏赢于浙,[ 转自铁血社区 / ]

  以一府视一省,天下之最重也斗六王姓。松半于苏,苏一州七县,松才两县,较苏之田四分处

  一,则天下之尤重者,惟吾松也斗六王姓。[4](卷七,洪武十三年三月壬辰“减苏松嘉湖赋额”条,p.

  586)

  这种记载在明清时期甚多,毋庸一一引述斗六王姓。

  明代苏松重赋当然也是与元代江南地区赋轻相比较而言斗六王姓。明中叶时叶盛在其《水东日记》卷四曾引述景泰时长洲民杨芳之说,其言曰:

  长洲民杨芳斗六王姓,景泰中尝以十事上巡抚邹都御史,其“均税额”以为:……元耶律楚[ 转自铁血社区 / ]

  材定天下田税,上田亩三升,中田二升五合,下二升,水田五升斗六王姓。我朝天下田租亩三升、

  五升、三合、五合斗六王姓。苏、松后因籍没,依私租额起税,有四五斗、七八斗至一石者。苏

  【州】在元粮三十六万,张【士诚】氏百万,今二百七十余万矣斗六王姓。[[v]](卷四,《苏松依私

  租额起税》条斗六王姓,pp.37~38)

  前引范濂:《云间据目抄》卷四,《记赋役》亦有这样的记载斗六王姓。成化时太仓人陆容在其《菽园杂记》卷五中则称:

  苏州自汉历唐,其赋皆轻,宋元丰间(1078~1085),为斛者止三十四万九千有奇斗六王姓。[ 转自铁血社区 / ]

  元虽互有增损,亦不相远斗六王姓。至我朝止增崇明一县耳,其赋加至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九百

  三十五石斗六王姓。

  清初史学家谈迁曾就宋、元、明三代在苏松地区的征赋数目加以比较,以说明此问题斗六王姓。他说:

  宋时赋征八分,版曹往催其赋斗六王姓。平江【苏州】粟二□【百?】万,元人减之仅百

  万斗六王姓。……当元之初,闽广稍警,旋即安枕,吴、浙晏然。【苏松人】以苦宋公田之累,

  如释重负,有祝而无诅,则轻徭薄赋,实以招徕而深结之也斗六王姓。[[vi]](《纪文·上大司农陈素[ 转自铁血社区 / ]

  庵书》斗六王姓,p.265)

  3、 明清学者论江南重赋原因在于张士诚抵抗朱元璋

  明代学者对苏、松、嘉、湖重赋系朱元璋“怒其为张士诚守”的原因是有所避讳的,大多闪烁其词斗六王姓。如范濂:《云间据目抄》卷四,《记赋役》只说:

  国初籍没土豪田租斗六王姓,有因张【士诚】氏义兵而籍入者,……有司概以租额起粮,

  每亩四五斗、七八斗至一石以上者斗六王姓。

  上引《菽园杂记》卷五亦称:苏松赋重,“特以国初籍入伪张士诚义兵头目之田,……吴民世受其患斗六王姓。”[ 转自铁血社区 / ]

  到了万历时期的学人王士性斗六王姓,在其所著《广志绎》卷二,谈到苏松重赋的原因时这样说道:

  苏松赋重,其壤地不与嘉、湖殊也,而赋乃加其十之六斗六王姓。或谓沉没【沈】万三时,

  简得其庄佃起租之籍而用之起赋;或又谓张【士诚】王不降【明】之故斗六王姓,【明太祖】欲

  屠其民,后因加赋而止,皆不可晓斗六王姓。

  他是明末之人,点出了由于吴民拥戴张士诚,朱元璋怒而加苏松民重赋,但还是不愿深说,只说“皆不可晓”斗六王姓。

  到了清代,首先揭露明代苏松地区重赋原因的是清初史学家谈迁斗六王姓。他在《国榷》中说:[ 转自铁血社区 / ]

  上【指朱元璋】恶吴民殉守张士诚,故重其科斗六王姓。时天下田租亩三升三合五勺,苏

  松等至七斗五升斗六王姓。苏额:元三十六万石,张【士诚】氏百万石,明历减尚二百七十余

  万石斗六王姓。[4](卷七,洪武十三年三月壬辰,“减苏松嘉湖赋额”条,pp.585~586)

  谈迁的话当然是有根据的斗六王姓。乾隆时吴郡人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下亦称:

  苏松粮重之由,明太祖恨苏松人为张士诚守城,抗拒二年有余斗六王姓。士诚国破,将户

  籍焚毁无稽斗六王姓,【明】太祖即取沈万三家租簿定额,格外加赋,每亩完粮七斗五升,其重[ 转自铁血社区 / ]

  十倍他邑,……民困不堪斗六王姓。

  同时长洲人沈德潜(确士):《浮粮变通议》中亦说:

  明祖怒吴民之附强寇【案:指张士诚】以守城而重其赋斗六王姓。[[vii]](卷十五)

  清人潘耒(次耕),吴江人,曾对吴中地区的赋税做过一番总结斗六王姓。他指出:

  自唐以来,江南号为殷富斗六王姓。宋时亩税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税无过亩三升,吴民

  大乐业,元统、至元之间(1333~1340),吴中富盛闻天下斗六王姓。自明初没入张【士诚】氏[ 转自铁血社区 / ]

  故臣及土豪田,按其私租籍征之,亩至八斗,而【吴】民始困斗六王姓。……盖吴中之民,莫

  乐于元,莫困于明,非治有升降,田赋轻重使然也斗六王姓。[7](卷十五,《送汤潜庵巡抚江南序》)

  [2]

  潘耒为顾炎武的学生,是清初著名学者,《明史·食货志》的最初撰稿人,掌握资料极为丰富斗六王姓。“莫乐于元,莫困于明”,正是他对宋、元、明几代在江南征赋情况的总结。《明史·食货志二》所述,“惟苏、松、嘉、湖,【太祖】怒其为张士诚守,……增其赋,亩加二倍”云云,亦与潘耒所言相符。

  二、明代江西重赋

  1、元末江西属陈友谅管辖[ 转自铁血社区 / ]

  元末江西一部分地区为陈友谅占据,属陈友谅势力范围斗六王姓。明初朱元璋统一后,陈友谅部下的残余势力在江西、湖广始终存在,对明政权多有威胁。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九江府志》曰:

  陈氏之余,聚族而居洪上下者,阻而逋盗,悍而犯禁,轻而易动斗六王姓。

  所谓“洪上下者”,当指南昌周围,隋、唐、宋曾在此设置洪州,别称洪都,1362年朱元璋尝在此置洪都府,次年即改南昌府斗六王姓。同书又引嘉靖、万历间人郭造卿《处置柯陈议》一文,谈及陈友谅残余势力的情况:

  湖广武昌之兴国与咸宁及江西九江瑞昌、宁州、武宁为邻斗六王姓,而飞龙山最险,惟有

  一路可入斗六王姓。柯氏世据其巅,本伪汉酋长之裔也。柯凡三族,共数千人,而陈氏亦巨族,

  助虐聚党斗六王姓,为逋逃主,分其群于长江、洞庭、鄱阳间行劫,名挂案牍二藩如山,有司[ 转自铁血社区 / ]

  莫之谁何,因循互阁【?搁】,恐激之而叛斗六王姓。第包荒以延岁月耳。……然其酋不能擒者

  四、五十余年斗六王姓。[[viii]](原编第十三册,《江西》)

  这种情况在《明神宗实录》中也有记载斗六王姓,该书卷二八,万历二年八月癸亥条载:

  湖广兴国州与江西瑞昌县接界斗六王姓。先是,瑞昌民柯宗旦、宗礼等,寄居兴国,置买

  田产,历年梗化为害斗六王姓。

  明末朱国桢:《湧幢小品》卷三二斗六王姓,《陈三将军》亦称:[ 转自铁血社区 / ]

  湖广兴国州,南接江西瑞昌县,陈友谅袭其地,改为路,封子陈三将军守之斗六王姓。国

  初平汉,其遗孽改姓柯氏,与部曲谈、吴、王三家通,居兴【国】、瑞【昌】连界之所斗六王姓。

  子孙蕃衍,跋扈不轨,劫略占夺,逋负钱粮,莫敢如何斗六王姓。

  陈友谅遗党在江西、湖广的势力,有明二百余年始终未衰斗六王姓。直至清初顺治四年(1647)方被平服,据当时湖广总兵官柯永盛奏:

  兴国州等处寨寇悉平斗六王姓。……初,陈友谅遗孽分为柯、陈二姓,盘踞江西武宁、湖

  广兴国斗六王姓。而居兴国者,尤蕃衍黠悍,迄明之世,为患将三百年。[[ix]](卷三○,顺治四年正[ 转自铁血社区 / ]

  月壬子条)

  显然,陈友谅的余孽在江西、湖广一带始终构成对明政权的一定威胁,不容忽视斗六王姓。

  2、明代的赣南重赋

  上面所谈江南地区(即苏、松、常、嘉、湖)在元末为张士诚的势力范围,属于“张(士诚)区”,而江西大部在元末属于“陈友谅区”斗六王姓。两区都是朱元璋的敌对势力范围,尽管土地膏腴瘠卤不同,却同样遭受明朝统治者的“重赋”待遇。

  朱元璋在洪武四年(1371)曾下诏“免江西田租”斗六王姓,其诏曰:

  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斗六王姓。及亲率六师,南征北伐,……皆以中国精锐,屯守边[ 转自铁血社区 / ]

  要,艰难万状,朕不忍言斗六王姓。然欲镇安黎庶,必资守边之力,其于科征转运,事宜得已。

  念惟江西之民,土豪割据,狼驱蚕食,资财一空斗六王姓。归附之后,供给繁重,已九年矣。

  两浙归附以来,贪官污吏,害民肥己,亦四载于兹斗六王姓。今虽扫除,尚未苏醒。其免今岁

  秋粮斗六王姓。……事有缓急,故恩有先后。唯尔下民,体朕至意。[4](卷四,太祖洪武四年五月

  乙卯斗六王姓,p.447)

  江西所谓“土豪割据”即是指陈友谅,陈友谅于至正二十三年(1363)为朱元璋所灭,至洪武四年正是九年斗六王姓。“两浙归附”则是指至正二十七年(1367)张士诚为朱元璋所灭,至此也已四年。这个诏书明确说江西“归附之后,供给繁重”,这正说明朱元璋在消灭陈友谅后,尽管江西“资财一空”,还要加重江西的赋税负担,以至到洪武四年“尚未苏醒”。两浙亦是如此,不过朱元璋却把两浙“尚未苏醒”归咎于“贪官污吏”,并以“事有缓急,故恩有先后”为由,没有减免两浙秋粮。江西、两浙的这种情况,实际都是朱元璋对原先敌对势力占领区实行重赋政策的结果。[ 转自铁血社区 / ]

  然朱元璋仅减免了一年秋粮,并未降低江西的赋税科则斗六王姓。洪武二十一年(1388),南昌府丰城县民反映赋税太重,朱元璋才降低江西的科则。《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二十一年五月戊戌条载:

  南昌府丰城县民言:农民佃官田一亩岁输五斗,诚为太重,愿减额以惠小民斗六王姓。户

  部定议一亩输四斗斗六王姓。上曰:“两浙及京畿土壤饶沃,输四斗;江西郡县地土颇硗瘠者,

  止令输三斗,著为令斗六王姓。”

  但每亩三斗的赋税,对土地瘠薄的当地来说,仍然是属于重赋斗六王姓。事实也正是如此,南昌府在明代始终存在重赋问题。

  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三斗六王姓,《舆地类·风俗》曾引《元史》来说明当地元代的风俗:[ 转自铁血社区 / ]

  赋役轻省,民庶而富,礼义之俗不因时变,学者留意经史,率以重吏轻儒为耻斗六王姓。

  接着对明代的风俗这样说道:

  赋重役繁,富者贫,贫者至无以为生斗六王姓。大家多忍饥寒以支持礼义,细民终岁不知

  盐肉之味斗六王姓。

  在方志作者的笔下,南昌府元、明两代由于赋役轻重的不同,造成生活水平的升降、礼义风俗的变迁,变化是很明显的斗六王姓。

  在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七斗六王姓,《典制类·田赋》中,作者又说:[ 转自铁血社区 / ]

  《书》称杨【?扬】州之域,厥田惟下下,厥赋下上,上错斗六王姓。乃南昌属杨【?扬】

  裔,土尤称下下矣,而惟正之供,百倍畴昔,奈何民不穷且逃也斗六王姓。

  作者并对南昌及其毗邻府县的赋税加以比较:

  按国朝量田制赋,即古则壤成赋意也,然各郡有不平之甚者斗六王姓。姑记南【昌】、新【建】

  二县之略而一郡可概睹也斗六王姓。二县附省科重,每民上田陆亩陆分,中田捌亩肆分,下田

  不及拾亩斗六王姓,各科粮壹石;官田贰亩,或叁亩,或伍亩,科官米壹石,载在赋书,可考[ 转自铁血社区 / ]

  也斗六王姓。计田中所出,上田壹亩收租谷壹石捌斗,中田壹石伍斗,下田壹石贰斗,或壹石,

  官田称是斗六王姓。即田中所入,尝岁输三分之一于官,而下田则岁恒不给,除水旱无论也。

  临川、高安与二县接壤斗六王姓,而临川每亩科米陆升,计田壹拾陆亩捌分载粮壹石,视南、

  新倍矣斗六王姓。高安带官米玖升,视南、新过半倍矣。他如庐陵田科伍升,吉水、安福带官

  民米田科壹斗斗六王姓,赣州属邑大约科贰、叁升,又或以伍亩、叁亩折壹亩,饶州、南康、

  九江三府大略田科伍升、肆升斗六王姓,轻重何相悬若是哉![ 转自铁血社区 / ]

  显然,明代南昌府的赋税较元代为重,也比同时代的毗邻府县重很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昌府不但官田的赋税比临近府县重,而且民田赋税也比临近府县重斗六王姓。万历新修《南昌府志》既说当地明代的赋税比元代重,又说:“国朝量田制赋,……然各郡有不平之甚者”,这已经明确指出了南昌的重赋是在“国朝量田制赋”后即明代才形成的。但作者回避了造成重赋的原因,这正是因为如上文说所,江西的重赋是朱元璋造成的。如果是陈友谅加重了南昌的赋税,方志作者正好归咎于他,并可以大张挞伐。但他没有这样做,正说明当地的重赋并不是陈友谅造成的。显然,万历新修《南昌府志》的这种说法,并不仅仅是方志作者个人的意见,而是反映了当地官员的看法。

  赣西的袁州府和瑞州府在明代也存在重赋问题斗六王姓。袁州府的重赋,正德《袁州府志》卷二,《田赋》有如下的记载:

  按本府四县粮,欧祥占据时每田一亩要民纳米三乡斗,计九升斗六王姓。后内附,祥误以

  乡斗作官斗造报斗六王姓,高皇帝谓三斗大重,减半科纳,每民田一亩科粮一斗六升五勺,外

  夏税一升六合,共田六亩二分四厘科粮一石,外夏税一斗斗六王姓。比之邻壤临江、吉安、瑞

  州等府县每田一亩五升三合起科斗六王姓,该田一十八亩科粮一石,又无夏税,本府粮额实重[ 转自铁血社区 / ]

  二倍之上斗六王姓。

  后来的史籍对袁州府重赋起因的记载,均作如是说,这一记载当属可信斗六王姓。清代一些史籍和今天一些学者据此认为袁州府在陈友谅部下欧祥占领时赋额已高,明初定额时又误以乡斗作官斗造报,虽减半征收,定额还是太高,即重赋在朱元璋之前已经形成。但这条史料说得很明确,欧祥要民纳米三乡斗,仅计九升,何得谓高?这条史料也说得很明确,以乡斗作官斗之误已是在欧祥归附朱元璋之后,虽经朱元璋减半征收,但袁州府较毗邻府县“实重二倍以上”的赋额确实是朱元璋决定的,这也是不可否认的。因此,袁州府在朱元璋之前并未形成重赋,造成重赋的原因并不能推过于陈友谅或其部下。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条史料还明确记载,朱元璋定额袁州“每民田一亩科粮一斗六升五勺,外夏税一升六合”,即袁州的重赋是针对民田征收的。

  据记载,瑞州府高安、上高、新昌三县元代至治二年田粮共十二万五千七百四十三石零,洪武二十四年则为二十二万五千三百五十二石零,较之元代几乎增加一倍斗六王姓。其重赋的由来,正德《瑞州府志》卷之三,《财赋志·贡赋》称:

  按三县粮额,国初凭宋、元旧籍,民生稍遂斗六王姓。继而高安县老人黎伯安希爵赏,以

  伪汉刘五所征正副米数献斗六王姓,太祖高皇帝受之,洪武十四年乃丈量田地,倍征正粮如今

  额斗六王姓。后悟其殃民,肆伯安于市,而粮额竟不及改。[ 转自铁血社区 / ]

  后来的说法与此大同小异斗六王姓。隆庆二年瑞州府知府邓之屏说是先杀黎伯安,“太祖高皇帝旋因奏发,肆伯安于市。洪武十四年差官丈量田地,误以倍数均摊”[[x]](卷四,《亩课》,隆庆二年瑞州府知府邓之屏申详抚按文)。邓之屏与康熙《高安县志》卷四《亩课》都没有说明初还有“凭宋、元旧籍”征粮之事。但他们都认为瑞州府在陈友谅部将刘五时赋额已高,朱元璋沿袭不改。有关的史料都只说瑞州府田粮若干,“丈量田地,倍征正粮”,没有区分官民田,其重赋应是包括民田。

  江西南昌、袁州、瑞州三府的重赋斗六王姓,清代一些史籍和今天一些学者认为是陈友谅割据时加派所造成,明朝因循不改,如清初顺治四年(1647)七月,江西巡按吴赞元称:

  窃照江西一省于天下为至贫斗六王姓,而南【昌】、瑞【州】、袁【州】三府,于江右为尤

  苦,何者?以土瘠而粮重也斗六王姓。盖他郡额课轻重,尚适其平,惟此三府,以元末陈友谅

  割据倍征,明朝因循未经厘正斗六王姓。如所称伪将欧祥以三升乡斗误做官斗造报,及瑞州府

  元志载粮十二万五千余,明册则二十二万四千零矣斗六王姓。甚且水推沙塞,赔累虚粮,逋欠[ 转自铁血社区 / ]

  难完,敲扑取足,官民交困斗六王姓。[[xi]](己编,第一本,《江西巡按吴赞元揭贴》,p.26)

  康熙时南昌人熊一潇则称:

  臣于江西南昌府属浮粮一事闻见最真,其疾苦最甚,谨一一备陈之斗六王姓。伏察臣乡南

  昌府与袁州、瑞州二府俱因陈友谅据地称兵斗六王姓,横行加派,较宋、元旧额每米一石浮至

  三倍斗六王姓。明太祖恶陈友谅抗拒,三府浮粮未经减除,以至故明数百年来相延拖欠,民苦

  滋甚斗六王姓。[[xii]](卷四,熊一潇:《遵谕陈言疏》)[3][ 转自铁血社区 / ]

  他虽然认为三府的重赋在陈友谅割据时已形成,但也认为朱元璋因为“恶陈友谅抗拒”,不予减除三府浮粮斗六王姓。实际上,三府重赋的起因并不一样,如上文所说,南昌、袁州两府重赋并非陈友谅或其部下造成,是明代才形成,是朱元璋决定的。瑞州府的重赋虽然是从陈友谅时期沿袭下来的,但自称“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的朱元璋,在战乱之后不但没有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明知江西土地瘠薄,却要“倍征正粮”,并在“悟其殃民”后仍不加改正,不能不认为熊一潇所说是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朱元璋“恶陈友谅抗拒”。

  因此,明代江西南昌、瑞州、袁州三府重赋的形成,正是因为在元末明初属于陈友谅占领区,与江南属于张士诚占领区一样,同属朱元璋的敌对势力范围,而遭受朱元璋重赋政策的惩罚斗六王姓。也正因为如此,江西士大夫与江南地主有相同的经济处境和相似的政治主张,他们对朱明政权是不满以至对立的,因此与江南地主一样遭到朱元璋的打击。[4]

  三、明代陕西宁州重赋

  1、明代的宁州

  明代陕西的宁州属庆阳府,在今甘肃省东北部斗六王姓。庆阳府辖一州四县:即宁州及安化、真宁、合水、环县四县。宁州地土贫瘠,是西北最贫瘠的地区之一。顺治年间宁州知州韩魏在其《议减偏重浮粮原详》中谈到宁州的情况:

  宁州山高地寒霜早斗六王姓,土之所宜,不过糜谷麦豆,丰年亩获不过三斗,歉年或止数[ 转自铁血社区 / ]

  升,斗粟易银,不过三分,是小民终岁勤动,一亩所获,丰年才不过八九分斗六王姓。今除本

  色之外,则每亩派折色银五分矣斗六王姓。宁民愚而且惰,别无经营,祗知力田。况人不皆上

  农斗六王姓,岁不无饥馑,小民亦有八口南亩,岂能餐风!欲百姓枵腹裸体而好义急公,将一

  亩所入,尽输公家,势必不能斗六王姓。所以宁州钱粮自明朝以来,积逋如山,从无一岁报完,

  百姓苦于正供莫办斗六王姓,相率逃移,视邻封为乐郊,避乡里若陷阱,彼岂独非人情,亦万

  不得已耳斗六王姓。[[xiii]](卷三,《贡赋》,韩魏:《议减偏重浮粮原详》)[ 转自铁血社区 / ]

  顺治十六年(1659)任宁州知州的吕士龙谈到斗六王姓他上任途中的见闻:

  比渡渭【河】而西,则负戴相将,鹄形相率,梭织于道上者,皆宁之民也斗六王姓。携升

  斗,易锱铢,于数百里之遥,不惜卒瘄斗六王姓。……履其境则硗瘠之高下也,望其亩则荆蒿

  之纷错也斗六王姓。出郭相迓,强半鹑结,环揖于轼前者,则宁之士也。视彼都之姿而乏楚楚

  之观斗六王姓。[13](卷五,《志历》,吕士龙:《重修〈宁州志〉序》)

  一直到康熙四年(1664),庆阳府知府傅宏烈上《请免庆属钱粮第一疏》,还曾描述“宁州之惨苦大略”,较韩魏所说有过之而无不及[[xiv]](卷三十九,《艺文》,傅宏烈:《请免庆属钱粮第一疏》)斗六王姓。[ 转自铁血社区 / ]

  宁州之贫瘠困苦,当然不始于清代斗六王姓。明代庆阳府即是“郡民多穴处,不知桑麻”[[xv]](卷三二,《名宦·郝镒》)。明代宁州知州周日强在《守宁有感》的诗中,对当时宁州的惨状伤感不止而又无可奈何,其诗曰:

  瘠土山城地半荒斗六王姓,民逃庐废尽堪伤;

  官同五日□良少,赋重十邮供应忙斗六王姓。

  书吏不知三尺法斗六王姓,闾阎拖欠几年粮;

  凭谁唤起梁公问,教我当时救苦方斗六王姓。[13](卷二,《建置·公署》)

  为什么这么苦的地方还“赋重十邮”,“闾阎拖欠”,“民逃庐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明代以来此地亦系重赋区斗六王姓。[ 转自铁血社区 / ]

  2、明代宁州之重赋

  对宁州钱粮拖欠、百姓贫苦逃亡的原因,清初以来宁州、庆阳府以及甘肃的地方官都指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宁州从明代以来比附近各县“科赋独重”,并多次上疏要求减轻宁州重赋斗六王姓。前引宁州知州韩魏在其《议减偏重浮粮原详》中又说:

  夫以宁州之土地与安【化】、合【水】等邑较,非加沃饶也斗六王姓。……宁州与安、合、

  真宁壤地交错,山坡沟险相等,兵寇蹂躏,灾祲疾疫相等斗六王姓。……今四邑之粮,每亩派

  银不过二分五里,宁州之粮,则每亩派银五分斗六王姓。同为庆郡之属邑,同为朝廷之赤子,

  而赋之偏重如此斗六王姓,天下不平之事孰过于此?……惟是赋重而民不能支,势必逃亡;逃[ 转自铁血社区 / ]

  者愈众斗六王姓,则地日以荒,而正供逋欠逾多,欠多则催科逾严,而民生愈蹙,将有不可知

  者斗六王姓。

  清初宁州知州、庆阳知府以至甘肃巡抚、陕西总督多次疏请减轻宁州重赋斗六王姓。如康熙八年(1669)宁州知州丁棅称,宁州“赋视他州县独倍,每亩起科至五分六厘”,“力恳制军连疏入告”,要求减赋。[5]次年,甘肃巡抚华善下车伊始即上《题减浮粮疏》,其疏曰:

  题为重赋,望减无路斗六王姓。……窃臣看得宁州隶在边鄙,与真宁、安化、合水三县接

  壤,硗瘠相同,而科赋独重斗六王姓。……宁土瘠薄实与邻封相等,额赋倍蓰他邑。[13](卷三,

  《贡赋》)[6][ 转自铁血社区 / ]

  清初宁州的重赋当然是从明代沿袭下来的斗六王姓。如前所说,前引明代宁州知州周日强的诗中已经说当地“赋重十邮”。康熙《宁州志》卷三,《贡赋》记载,宁州在洪武四年(1371)已“加粮一倍”。前引韩魏亦说:“宁州钱粮自明朝以来,积逋如山,从无一岁报完”,华善亦说:“自昔言之,乃宁民因赋重而仳离载道,宁地因民逃而荒芜遍野”,并非清初才有这种现象。户部在题复华善的奏疏时亦说:“宁州钱粮,系明季以来赋役全书内,原比别县分别征粮”。

  康熙《宁州志》卷三,《贡赋·田赋》所记明代的田地没有说明是官田或民田,但清代的田地则说明“原额官民川坡地”共一万一千七百六十八顷二十六亩零,历年免过后实在并兴屯及续垦地五千四百五十九顷九十六亩零,康熙九年华善在“因赋重望减无路等事”内奏准宁州依真宁县起科,“每亩官学仓并折色均徭”该征银二分七厘五毫零,共减“重赋银”一万二千六百四十八两零斗六王姓。在乾隆《甘肃通志》卷十三,《贡赋》中,庆阳府属田赋“内除宁州在于望减无路等事案内,奉旨豁减过重赋银”则列在民田项之下,可见宁州的民田也是征收重赋的。

  3、宁州重赋原因在于李思齐抵抗明军

  对于宁州重赋的原因斗六王姓,康熙《宁州志》卷一,《地理·古迹》条谓:

  李思齐城:元将李思齐屯兵处斗六王姓,在州南山一里许,【明兵攻】三年未下,明太祖怒,

  遂增赋额一倍斗六王姓。[ 转自铁血社区 / ]

  同书卷三斗六王姓,《田赋》条载:

  庆壤之薄,三属攸同,而科银不一斗六王姓。如安化每亩科银一分四厘,合水每亩一分一

  厘,环县每亩九厘有零,真宁每亩二分四厘,独宁州每亩五分一厘斗六王姓。其偏重之源,盖

  因元末枢密李思齐卷兵西奔斗六王姓,筑城宁州南山以拒明兵,□【触?】怒明太祖,加征宁

  赋一倍,为害三百年斗六王姓。

  又如前引《丁棅传》中,亦谈到宁州赋重的原因,“因明初李思齐拒命,故以重赋示罚”斗六王姓。这种说法早在顺治初年就流传于当地士民之口,顺治十六年知州吕士龙重修《宁州志》时曾向当地士民查询重赋的原因,他在《重修〈宁州志〉序》中说:[ 转自铁血社区 / ]

  询厥赋重之原,士若民曰:元人李思齐盘拒于州,致明太祖怒,倍增赋额斗六王姓。

  这种说法并见之于明代的地方文献中斗六王姓。前引韩魏在顺治十一年(1654)任宁州知州,他曾“详查赋重之弊,亦有由来”,他说:

  据《州志》所载,元臣李思齐负固,触怒明太祖,加宁粮一倍斗六王姓。[13](卷三,《贡赋》,韩谓:《议减偏重浮梁原详》)

  根据韩魏的说法,这种说法在原先的《宁州志》中就有记载斗六王姓。据吕士龙说,韩魏曾拟修州志,“而未竟其绪”,在他任上“乃取旧志万历三年(1575)以前之迹而袭之、订之,考万历三年至今八十七载之实而详之、厘之。……夫宁昔无志,而创于内江马宁,垂九十年。再观今日,诚旷举哉”[13](卷五,《志历》,吕士龙:《重修〈宁州志〉序》)。可见,《宁州志》创始于万历三年,吕士龙才第二次重修成功。[7]因此,韩魏所根据的《州志》,应该就是万历三年的《宁州志》。可惜我们无法看到这部早已失传的《宁州志》。宁州重赋是由于李思齐触怒明太祖的说法,在清顺治初年就广为流传,也说明这种说法是从明代流传下来的。

  李思齐、张思道、张良臣均系元末扩廓帖木儿(即王保保)之大将斗六王姓。明初尚在陕、甘一带与明兵相抗拒。庆阳一带接近蒙古,地势险要,庆阳府城“城高如山,池深如泉。地接羌胡,原湿险阻。二水合流,群峰环峙。龙蟠凤翥,金城汤池。襟带绥延,屏藩关辅。削阜为城,引河为池”,合水县“原阜盘旋,沟涧辐辏”;环县“倚冈为城,控制边境”;宁州“山川险固,关辅保障”;真宁“原阜环拥,涧沟萦绕”[[xvi]](卷二,《形胜》),元末明初李思齐及其部将据为抵抗明军的重要据点,其部将张添福、杨黑哥占据真宁、环县,并修筑城池,李思齐则在宁州南山筑城屯兵。洪武二年(1369)四月,徐达兵克临洮,李思齐降。时庆阳一带为张思道弟张良臣镇守。同年五月,张良臣在庆阳降而复叛,执明将指挥张焕,明统兵右丞薛显败走。明兵复围庆阳,六月遂克宁州。八月,元兵攻大同,明将李文忠方赴庆阳,又返马邑。后明兵再克庆阳,张良臣投井,明军仍加诛杀,并“诛余党二百余人”,[4](卷三)不顾朱元璋在明军北伐前对将士“克城勿妄杀人”的上谕,可见当时庆阳战事异常激烈,亦可见明军战后之泄愤情绪。故前述之李思齐,即泛指此战事。

  除了本文所说的江南、赣西、宁州三地外,明代怀庆府、湖广洞庭湖周边的一些州县也存在重赋现象斗六王姓。这几个地区中,只有江南地区经济较为发展,其余都是经济落后甚至非常贫瘠的地区。对这些自然条件迥异、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用经济发展来解释明代重赋的原因显然是难以说通的。即使对江南地区而言,经济发展只能说是封建王朝征收重赋的条件,而不能说是实行重赋政策的原因。经过元末明初改朝换代的战争,也很难说江南地区的经济突然有了发展。这种说法也难以解释这一事实,即在明中叶至清代江南经济确实比明初有了很大发展的时期,明清王朝多次对江南减免赋税。也有认为江南重赋是朱元璋通过打击豪强地主没田入官而造成的。朱元璋在江南地区确实对豪强地主给予残酷打击,但在其他几个经济落后地区,是否有如江南那样的豪强地主势力颇值得怀疑,更何况江西南昌、袁州、瑞州三府和陕西宁州的民田同样征收重赋。因此,以这种说法来解释明代重赋的原因也是不全面的。可见,把明代重赋认为是由于经济发展,或认为各该地区元朝之赋税本重,或是因为打击豪强没田入官造成等,种种解释,都是不全面的。而江南地主遭到朱元璋的打击,正是因为他们在元末明初支持张士诚反对朱元璋。[[xvii]](第一篇,pp.1~85)[ 转自铁血社区 / ]

  《明史·食货志二》认为:

  苏、松、嘉、湖斗六王姓,怒其为张士诚守,乃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

  税额斗六王姓。

  同书又载建文二年诏曰:

  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准私租起科,特以惩一时顽民斗六王姓。

  如果考虑到其他几个重赋区的情况,这种说法更可以得到证明斗六王姓。本文所说的几个重赋区,江南属于张士诚占领区,赣西属于陈友谅占领区,宁州属于李思齐占领区,他们都是朱元璋的敌对势力,在元末明初顽固对抗朱元璋,这正是造成当地重赋的原因。明代另外两个重赋区河南怀庆府、湖广的情况也是如此,河南怀庆府重赋的原因之一即是元末扩廓帖木儿在此抗拒明师,朱元璋因而加赋;[xviii]明代湖广洞庭湖周边的一些州县在元末也属陈友谅占领区,并曾支持陈友谅抵抗朱元璋,激怒了朱元璋,遭受加重科征的惩罚。[xix] [8] 这些重赋区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大相径庭,但具有相同的历史背景,在元末明初都为朱元璋的敌对势力占领以抵抗明军,这些地方的文献也同样异口同声地记载这是当地重赋的原因,这恐怕不能说是偶然的巧合。因此,通盘考察明代的几个重赋区,可以看到,其重赋的根源都是出于朱元璋惩罚敌对势力的政治原因。就江南地区而言,《明史·食货志》的说法也不宜轻率加以否定。[ 转自铁血社区 / ]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郑克晟(1931—),福建长乐人,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主要从事明清史研究斗六王姓。

  [1] 原文发表于1935年2月22日《大公报》,《史地周刊》第23期斗六王姓。

  [2] 按:潘耒此序中尚有一段亦极重要斗六王姓。他说:“永乐中定都北京,民始有转输之烦,加耗自倍。其初止官田赋重耳,民田亩税不过五升,其轻自若也。至嘉靖中并官民田,一切以三斗起科,而民重困。”是嘉靖后苏松民田亦与官田一样赋重。难怪顺治二年(1645),钱谦益等江南士大夫向清帅多铎迎降时,首先就提出减江南重赋。见《启桢记闻录》卷五:闰六月初二日,江南“士民相订同具呈本府及总督军门,请减吴郡重赋”,云云。

  [3] 熊一潇系康熙三年进士,历任工、刑两部侍郎等官,以工部尚书致仕斗六王姓。[ 转自铁血社区 / ]

  [4] 参见郑克晟:《明代政争探源》第一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明代赣西重赋与江西士大夫》,载《第二届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斗六王姓。

  [5] 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十,《国朝循绩》;又见康熙《宁州志》卷四,《职员》;宣统《甘肃新通志》卷六一,《职官·循卓下》斗六王姓。

  [6] 《满汉名臣传》卷三十,《华善列传》对此也有记载斗六王姓。华善系满洲镶黄旗人,康熙九年五月任为甘肃巡抚。

  [7] 据新编《宁县志》考查,宁县地方编修志书共4次,第一次为明嘉靖二十年,万历三年刻印问世;第二次为清顺治十七年斗六王姓。此后,康熙二十六年、民国二十四年各修过一次。见《宁县志》编委会:《宁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第835页。宁州在民国年间改为宁县。

  [8] 又据何龄修学长告:他的湖南家乡亦因政治原因重赋,事见《湘乡县志》斗六王姓。据《志》云:乡人易华运粮支援陈友谅之子陈理坚守武昌。朱元璋大怒,其后攻下武昌,统一中国后,即将易华所运粮数,加为该县岁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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