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海阳市凤城街道建设村《致未搬迁户 》:凤城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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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村村委会通过村两委同意,在2014年3月6日发了《致未搬迁户 》(以下简称 ),信中主要内容是:由于搬迁户“超出原则的要价,延误了旧房拆迁时间,严重影响了我村的整体规划和建设,给集体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求村两委采取措施凤城姓王。”这纯粹是歪曲事实、嫁祸于人、威胁人们的 。
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建设村被海阳市纳入城市规划区,十三个整体拆迁改造村庄之一,计划在三年内全部改造结束凤城姓王。四年多时间里,建设村也在已拆迁腾出的地基上建起五栋楼盘,开建三年多时间里,施工总是建建停停,村东南角两栋楼盘,一栋地基钢筋刚露地面,至今再没开工,遍地野草丛生,另一栋搭起框架没能封顶,现在停工又半年多,有形成半拉工程的危险,五栋楼至今没有一栋能拿到质监部门的住宅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充分证明建设时间的拖延,缺的不是宅基地,因此跟“未搬迁户”扯不上任何一点关系。
村民为什么不搬迁呢?因为建设村旧村改造违规之处甚多凤城姓王。村两委制定《搬迁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村协议)和一些催促拆迁通知、公开信等,全部没有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为依据。
为了城镇化进展顺利,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不断在实践中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凤城姓王。国务院、省政府几次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市政府也相应修改了《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烟台安置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也多次发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办法规定等通知,条款明确、具体、易操作。《村协议》的制定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仅凭几个人,甚至是主要负责人拍拍脑门,想当然地引导特定人群,制定出笼的,必然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悖,因此有的村民和被拆迁人要求修正《村协议》的违规条款,然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却以“这是村两委和全村党员,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改,必须执行。”为理由予以回绝,也就是说,村两委的决定高于一切。
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凤城姓王。请建设村两委对照一下,你们将自己制定的《村协议》摆在了什么位置上了?
再看,旧村改造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建设村又是怎样执行的凤城姓王。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凤城姓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评估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第十七条“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章,不得以盖章代替签字。”以上规定程序建设村没有执行,分户评估报告我们也没有看到!!
二零一一年五月建设村两委参照三个邻村的搬迁安置标准,修改了原《村协议》凤城姓王。修改后的《村协议》规定:“乙方原住宅面积不足所选回迁住宅楼面积的,按回迁住宅楼的成本价每平方米2500元补交村委,乙方原住宅面积超出所选回迁住宅楼面积的剩余部分,乙方交由村委统一处理,按每方米1600元返还村民”。多么公平的一笔交易啊!同一栋回迁住宅楼,一买一卖,一平方米村委就赚900元。利润率高达56.25%,如果按照《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村委的利润翻番还多。这就是《 》中所说的:“整个搬迁过程,村两委自始至终坚持原则,严格规范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一碗水端平”吗?《村协议》第二条“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若逾期交付乙方回迁安置楼,则甲方安置楼之日一次结清乙方租金”。明显违背《烟台安置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和“不论就地或易地安置,凡超过上述周转过渡期限的(村协议规定18个月)自超过之月起,临时安置补偿费加一倍计发”,计算起来被拆迁人的损失又不是小数目。
以上事实证明,不是未搬迁户“超出原则的要价”凤城姓王。而是拆迁人、开发商趁“旧村改造”国家给优惠政策的机会,违规侵占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以便降低成本,大肆敛财,获得利润最大化。
《 》中写道“虽然房子是你们的,但是土地是国家集体的”凤城姓王。这句话貌似在理,实际是断章取义、混淆概念、挑起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凤城姓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就明确界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否则土地承包,转让等行为就无法存在。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凤城姓王。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和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凤城姓王。按法律规定“未搬迁户”都持有海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海阳县村镇宅基地使用证》它的合法性不容质疑,法制国家应依法办事。
村两委当前的主要职责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带领全村党员和村民在上级的直接领导下,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障广大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安定的新农村凤城姓王。可是我们村从旧村改造以来,相继发生多少不该发生而发生了的事情,而且全部发生在当时没签《村协议》人的身上。这是公然违背国务院、省、市三令五审的:“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拆迁人及相关单位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暖、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不得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搬迁。”
建设村两委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若无睹,还参杂着黑恶势力阴影的显现凤城姓王。建设村先后对十多家被拆迁户,断电、断有线电视、断水、阻路,三年多时间没修复;有人时常遭一些不法分子的殴打;多家的门窗被砸毁;街门被放火焚烧;2013年7月成秀玲老人家中门窗全被砸毁,几天后半夜家中闯进几个人,打砸一通,将老人儿子黎明辉砍伤,住医院救治一个多月;三户被拆迁人的住房被挖掘机强行推倒。其中一户70多岁的李姓老汉被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拳打脚踢地拖上面包车、拉到30里以外处丢在路边,他们开车扬长而去。当李老汉拖着疼痛的身躯寻路回到家时,自己唯一的住房被挖掘机推到了,一切物品全被埋在废墟里。骆文善的房子被推倒后只能在废墟上搭建一个简易草棚,老两口快70岁的人了,住在里面,夏天风吹雨淋,蚊虫咬;冬天漏风漏雨,寒风刺骨,四年多时间身体折磨出多种疾病。村两委领导对村民最起码的人身、财产、安全都无法保护,你们究竟在干什么?
凤城驻地四个行政村,全在搞旧村改造,其他三个村都平安无事,唯独建设村,不安定事件频频发生村民人心惶惶凤城姓王。对此村两委有何态度,采取过哪些措施?村两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敢担当,不狡辩,因为不认账也绝不能推掉责任。
我们希望尽快签订《拆迁协议》,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框架内,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一定能达成共识,关键是遵规守法凤城姓王。
未搬迁户
2014.4.26
预约烧元宝祭祖
在中国的传统节日,也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在这一天,人们会去墓地为已故的亲人扫墓,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和尊敬。烧纸钱是其中的一种习俗。烧纸钱,也称为“祭纸”或“冥币”,是一种象征性的财富,用于祭祀已故的亲人。这一习俗源于古代的信仰,人们认为死者在阴间也需要金钱来维持生活,因此会烧纸钱给他们,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也能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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