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晋祠

来宾市公安局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违法办案[已扎口]:来宾姓王

  近日,笔者在出差途中经过南宁市三岸附近时发现,晚上经常有警察在高速路上设卡拦车,而且拦截的对象主要是货车,很多货车都是突然急刹车迫停,对于此类突击执法,经常会导致后面尾随的车辆特别是小汽车因躲避不及而造成追尾的严重交通事故,类似的事故也在南宁事的快环路上发生过并导致驾乘人员伤亡,事故现场的那惨不忍睹的画面,回想起来不由得胆战心惊来宾姓王。试问:如此常态化的“突击”执法是否真的存在办案需要,究竟是什么惊天大案引起公安部门高度紧张,隔三差五地在高速路上拦截高速行驶的货车?

    行至收费站路口,记者对已经过检查的货车司机进行了随机采访,一位姓霍的师傅想记者坦诉:高速路上的警察全部是来宾市公安局的而不是南宁市公安局,拦截货车的目的主要是查获一些来历不明的货物,一旦查获,他们就直接扣押司机,并联系货主,根据货物价值的高低出具最低约8万,最高约3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而且全部是要求货主私了,且没有任何手续来宾姓王。对于一些停车不及时的司机,则直接追上去施以一顿毒打,而不是移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此可见,这些警察的所谓“执法”,是打着办案的名义,借机对过路司机进行敲诈勒索,不仅严重违纪,同时也扰乱了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极易引发追尾等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来宾姓王。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来宾市公安局的此举严重违背了上述规定,另外,如此频繁的跨区域执法,是否取得了上级机关的同意,执法是否有行政许可和法律依据来宾姓王。此事同时也让我们不禁而问:如此行径,与车匪路霸有何两异,不过是换身皮而已!对于有紧急任务的拦截,查获来历不明的货物,本是无可厚非,可以理解,但是利用办案的名义,中饱私囊、以权谋私、违法办案,在这样一个法制社会里,的确让人感到心寒。部分货主因担心正规的罚款会更高,从而损失更大,同意私了,客观上也助长为此类案件的发生。党中央在治国方略里提出“权为民所用”在这里变成了“权为己所用”。如果每个市的公安部门都像这样“执法办案”,我们广西会乱成什么样子,如此的社会环境、投资环境,还怎么吸引外商投资,广西的经济怎么发展?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也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代祭祖祭祀视频 点击播放!

代烧-001.jpg

代操办 加微信看看!  

师父微信:  wangzijinci


本文链接:http://wangzijinci.com/post/19424.html

转载声明:本站文章内有转载或采集其他平台内容, 若有文章涉嫌到您的权益及版权,还麻烦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谢谢配合。特别提醒:如文章中有涉及到传统风俗和习惯等,皆为民间一种美好寓意!倡导家祠文化,抵触封建迷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