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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市:野蛮拆迁背后折射着怎样的利益谜局(转载):新郑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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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30日 15:27 来源:购物导报 作者:admin

  浏览:392 字号:T|T

  编者按:政府主导的拆迁工作,一时闹得满城风雨,让民众侧目,加上威胁、恐吓、利诱的手段,迫使民众“就范”,无疑激起民众的怨声滔天,民怨沸腾新郑王姓。

  凝冰结冻的大寒时节,走进新郑市黄帝故里旁边,一场机器轰鸣的拆迁运动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一边是领导们搓着手、眼看着一栋栋楼房瞬间倒下,脸上露出是拆迁的喜悦;一边是当地居民们口里念叨、眼睁睁地看着家园毁于一旦,忙着在残盐断壁的废墟中捡着自己的东西新郑王姓。唯一相同的是,在这个严寒的时刻,他们都忙碌着。积雪被废渣掩盖,愤怒被强迁点燃。

  强压式拆迁

  记者走进正在陆陆续续搬东西的村民家里,看到一位村民边哭便往外搬东西,询问其拆迁,她不时失声痛哭起来:“强拆、强占让我们怎么活呀,好好的家,一夜之间就要拆了,补偿不合理,条件都没谈好,就断水断电,逼迫搬家新郑王姓。他们却说,先拆了,再说。”

  她说述:市政府说搞什么工程,让百姓拆迁、搬迁,一直以来因补偿不合理没有达成拆迁协议,家里建了四层楼,干着生意,商品房,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却不给予补偿,家有老老小小,因没签协议就停水停电,威胁、恐吓居民新郑王姓。

  另一居民更是苦不堪言,自家贷款建了四层楼房开宾馆,每个房间都设备齐全,空调、电视、木地板等,而且有工商、服务等部门的营业执照,也不给予补偿新郑王姓。

  一位开着小卖铺、70岁左右的苏姓老汉说:在这待了30多年了新郑王姓,当时还没有黄帝故里景点,现在却让我搬出去,补偿又不合理,让我怎么配合政府?他们都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怎么让老百姓配合拆迁?

  记者走访到十几家居民,拆迁居民房屋是由于当地郑新快速通道南延工程和黄帝故里扩建工程新郑王姓。他们说述,80%的居民不愿拆迁,认为补偿不合理,有关系户的补偿就多,没关系户补偿就少,有的一个小门楼轻轻松松就补偿几十万,有的几层楼也就赔偿十几万还加上自己门面房。而且,征迁过程中,采用威逼、利诱等手段,迫使居民“就范”。

  首先,在赔偿事宜上,政府在有无赔偿、赔偿多少,全靠一张嘴颠三倒四,没有拿出合理的赔偿文件新郑王姓。

  其次,采取其家属、亲戚公务上班之身份,进行恐吓、威胁新郑王姓。若不签协议,直接开除家属或本人公职,被居民称为最恨的一招。

  另外,断水断电,制造居民生活困阻,寒冬时节,逼迫居民搬家新郑王姓。

  为了拆迁工作,当地政府是下足力气,想尽办法,确保强拆工作的如火如荼新郑王姓。

  其中一家开宾馆的居民告诉记者新郑王姓,自家上下几层的宾馆营业房,至今没有任何说法,也没得到任何补偿,就被强行断水断电,一家人都没工作,全靠开宾馆生意,现在,被逼着搬离,仅房间的床、空调、家具一年的租赁费就高达8000多元,全家现在经济上举步维艰!

  记者了解到,这次拆迁共涉及近300户居民,目前,这些居民被流落到该城的各个角落,这个寒冬,失去家园的他们成为这个城市中最无助、最凄惨的群体新郑王姓。

  强拆背后暗藏怎样的利益链条?

  在采访中,居民们还说述,为了保障拆迁顺利,新郑市人民政府出台“利诱”政策,在1月18号之前签订协议的居民将奖励8万元新郑王姓。另一“耐人寻味”的政策则是:居民补偿款,不给钱,只能以房换房,所有的资金都要兑换成房子。

  为何要兑换房子?当地居民流言“这属于典型的‘空手套白狼’计策,新郑市委、市政府与开发商勾结在一起,政府以200亩土地给开发商,中间进行置换,上级拨付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丝毫不动”新郑王姓。

  一家住公路边上、姓秦的女村民告诉本报记者:自家门面房营业20多年,各种营业证件齐全,却得不到任何补偿款,一家儿子、媳妇什么工作都没有,就靠出租房屋来维持经济生活,现在却被强制拆除,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打成任何协议新郑王姓。一谈到货币补偿,拆迁的人就说只需房子兑换,没有货币补偿。“我家有房子住,他们就要逼迫我们要房子,分明就是勾结开发商,不顾村民死活,欺上瞒下,从中捞取利益!”一位旁边的女居民也表达自己的怨愤。

  另一位开代销点的老居民也义愤填膺的说:“没有任何手续和文件新郑王姓,就把村民的家给强拆掉,跟土匪一样,停水断电,一贯的手法,都是新郑市市委书记、市长的主意,拆迁的房屋不给评估,想给多少就给多少,没有标准,没有文件,只听他们随便忽悠村民!

  居民反映究竟有无此事?具体补偿标准是如何执行的?以房置换究竟有无合理解释?带着一系列疑问,记者来到新郑市相关部门进行求实落实新郑王姓。

  然而,却无任何人给记者见面解释,而是互相推诿,回避记者新郑王姓。强制拆迁的背后,是否真的隐藏着巨大的利益谜局?值得耐人深思。

  谁在替谁张冠李戴新郑王姓?

  在当地采访中,一位新郑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新郑市2013年市政工程,有征地拆迁指挥部,是由市领导担任指挥长等,然而,却有一张加盖有“新建路街道办事处”的公章回函新郑王姓。记者不禁疑问:由市领导负责的市政工程,为何加盖了“街道办事处”的公章?一个街道办事处究竟有无如此大的权力来推动强制拆迁的顺利进行?谁在替谁掩盖?谁在替谁张冠李戴?其中背后究竟有何更深、更不为人知的真相?

  谁在亵渎法律的尊严新郑王姓?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通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新郑王姓。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新拆迁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新郑王姓。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明确禁止拆迁时停水断电,行政机关不得参与拆迁新郑王姓。

  2013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年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土地补偿金不落实不得征地新郑王姓。

  然而新郑王姓,新郑市又是如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呢?法律的尊严何在?威力何在?是当地职能部门的肆无忌惮,还是主管领导的刻意纵容?

  轰轰烈烈的拆迁现场,一辆车牌号是豫A5983警的警车也在旁边“助阵”!21日下午两点四十分,一条白色的“我要田地,我要生存还我家园的条幅拉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的大门上新郑王姓。

  而就在几天前新郑王姓,被拆迁户鲁东宝一家到北京反映该地的拆迁不合理情况,被当地政府人员接访并承诺给予货币补偿,然而,到家后,却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如今,在春节已浓的日子,鲁村民一家人又去北京进行反映诉求!

  尽管中央明确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各级政府领导要以身作则,要有“公仆”思想,真正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新郑王姓。值得疑问的是,如若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时,发展又将如何谈起?发展的意义何在?

  对此新郑王姓,本报将继续跟踪关注!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回函

  居民被逼迫“就范”的协议包含多少无奈和心酸新郑王姓?

  居民远远望着自己的家园在机器的轰鸣中被毁于一旦

  强拆中新郑王姓,谁在欢颜笑语,谁在撕心裂肺?

  一纸没有加盖任何公章的告知信新郑王姓,何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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